关于印发《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浙建建〔2008〕94号 2008-11-14 11:43:21
各市建委(建设局),宁波市城市管理局,温州市市政园林局,绍兴市建管局,义乌市建设局,省级有关厅(局):
根据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97号)、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28号)、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》(建质〔2004〕148号)和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》(建质〔2008〕121号)精神,我厅对《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》(浙建建〔2005〕35号)进行了修订,修订稿已经厅长办公会议通过。现将修订后的《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、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
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十三日